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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关于加强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9 11:47:35 阅读次数: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使我院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我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国际和国内疫情发展趋势及我市近期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态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轮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部门负责人要密切关注本轮疫情我市的防控要求和实时防疫通告,引导职工科学理性认识,严格疫情报告,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确保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我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责任划分
    进一步加强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全院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指导部署我院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应急事件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信息。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进一步加强对全院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各部门抓好疫情防控的落实工作。院领导班子是全院疫情防控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责任人,各部门通讯员为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
    三、职工排查报备
    需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我院全体职工是否完成疫苗接种、是否在本周内完成个人核酸检测并为阴性、是否居住在风险区、居住地是否被管控、是否属于一人租房居住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实时跟踪职工目前身体健康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同时要求各部门将本部门职工健康跟踪管理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以微信、电子邮件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定期向院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
    四、防疫物资储备
    各部门需提前做好测温枪、防护服、消毒剂、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需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管理、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五、职工防控要求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及时接种疫苗和进行核酸检测,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有身体不适,要求第一时间上报社区和单位,不得隐瞒。
    2、及时掌握我院的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工作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3、上下班途中要随身携带口罩、速干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如上下班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
    六、部门防控措施
    1、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我院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各部门需每日掌握职工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职工处于疫情管控区域,需指派专人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及时了解并解决职工的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职工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聚集性活动管理。院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尽量减少如开会等集体聚集活动,如确实需要集体沟通,可通过网上办公、电话办公或视频会议等形式处理工作事宜,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确保能第一时间处理突发状况;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要求职工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尽量保持社交距离。
    3、上下班扫码管理。职工进入工作场所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上班人员身体状况健康。
    4、办公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每天指派专人早晚对办公区域、走廊过道、楼梯口、洗手间、把手、垃圾桶等区域进行消毒做业,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确保工作环境不存在隐患。
    5、就餐卫生管理。对于中午不能回家用餐的职工,尽量要求职工上班时自带午餐,使用微波炉等加热设备,午饭后要求职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原地休息,不要在外面和办公区域四处活动,避免群聚。
    6、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对职工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把传染病防控知识通过院网站、QQ群、微信群等信息平台进行积极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职工、家属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及时关注职工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七、应急处置
    1、如我院院部及各部门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职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隔离措施,及时报告院疫情防控小组,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防疫指挥部并联系定点医院,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检查、收治和转诊工作。
    3、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同一办公场所工作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员工病愈后,返岗要通过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由我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认真执行!
 
 
 
 
 
 
中共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委员会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