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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材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15:00:00 阅读次数:
各部门、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科技厅、科技工委和科控集团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我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各项防控举措。
      二、各部门要切实按要求加强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严格按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三、院物管中心要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做好全面精准滚动摸排相关人员工作,并宣传引导职工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全院职工要切实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服从政府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措施。
      五、各部门要全面严格排查本部门有发热、呼吸道症状且有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病学史或与省内疑似(确诊)患者接触史的人员并将其列为重点人员,严格管控近期来自武汉或去过武汉的人员,扎实做好追踪排查,建立人员清单,摸清人员分布,分类应对处置。同时重点对我院春节假期离省和离市人员进行追踪,采取适当措施,督促其在返市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健康状况,掌握底数、掌握去向、掌握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举措。
      六、返省或返市人员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两周要求,各部门通讯员每天对在家自行隔离职工,可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慰问,传递爱心,同时切实了解记录其接触史,叮嘱其做好体温监测,让职工在家安心做好自我隔离,必要时,可通过微信每天两次共享位置等方式,确保在家隔离中。
      七、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建材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密切对本部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并及时与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确保做到全院职工全覆盖,不漏一人。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2020年1月31日